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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法官到我校开展法治宣讲

作者: 时间:2023-09-08 浏览:

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法规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2023年9月7日下午,学校邀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罗莹为中专部师生作“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未审庭庭长宋宗明,寿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涛,寿光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世山,潍坊科技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魏华中参加宣讲活动,潍坊科技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中专部校长李广伟主持宣讲报告会。寿光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潍坊科技学院中专部全体干部、班主任、新生代表共计500人在报告厅主会场听取宣讲报告,其余学生3800人在教室通过直播形式同步观看学习。

宣讲开始前,潍坊科技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魏华中会见了罗莹一行,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交流了学生法治教育工作。

罗莹,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法专业青少年犯罪学方向,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主要从事刑事大要案审判及全省少年审判指导工作。她热爱并潜心研究少年司法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指导全省少年法庭建立健全少年司法机制,开展未成年人前科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员及合适成年人制度改革试点创新,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先后在《刑事审判参考》《中国少年司法》《青少年犯罪问题》等重点刊物发表文章十余篇,撰写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研究》《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司法权益保护实证研究》《网络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影响的实证分析》等文章在山东省青少年法学会研究会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罗莹积极投身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及社会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讲,如“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护”“法治启蒙”等,深受学生欢迎。

罗莹以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为主题,结合少年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从法是什么、法与少年、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护三个方面做了精彩的宣讲。罗莹在授课中系统讲解了法是什么,少年学生应如何知法、守法,分析了少年学生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形以及针对不良行为的做法,重点讲解了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预防网络诈骗、远离毒品等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护措施,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生动地教育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身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罗莹的宣讲激情澎湃、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数据详实、逻辑严密,具有很强指导意义,宣讲现场气氛热烈,学生积极互动、踊跃发言,时时发起热烈的掌声。参会师生纷纷表示深受启发,收获很大。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全体同学将以此次法治宣讲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努力,勤奋学习,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在学习中深刻体会到“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让潍科校园成为广大莘莘学子健康成长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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