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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规章制度——社团活动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9-16 浏览:

社团活动实施办法

一、宗 旨

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提升学生素养,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社团活动时间及要求

活动时间分为两部分:(一)各系部固定社团按照系部安排社团活动时间,按时开展社团活动,包括室内和室外活动;(二)各系部定期举办社团活动展示,时间为一月两次,需提前向政教处团委报备活动时间、地点以及参与人数。

三、参加对象:

全体学生

四、社团种类:

(一)艺术社团

(二)技能社团

(三)学术社团

(四)体育社团

五、社团成立

(一)各系部依据专业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等条件,拟出在本学年度中预定开设的固定社团,各系提报至少5个,按要求填写附件一。

(二)由申请部门提出社团组织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报学校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核准后筹备成立相应社团。各社团组织章程不得与学校校规相抵触。

(三)各社团组织报名,人数达十人以上方可成立。

六、社团组织及职责 〈一〉指导老师:

1.每社团指导老师一至两名(学术社团除外),由学校聘请具有专长的本校教职员工,任期一学年。

2.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等工作。

3.指导老师应负责全校社团活动的管理。在每次社团活动时需到场指导,点名及维护活动秩序。

4.指导老师应指导社团干部拟定社团活动计划,执行社团活动,并评价社员的成果。

(二)社长、副社长

每个社团应选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

社长、副社长的候选人社团成立或换届时推荐并选举产生,名单报系部社团领导小组批准,学校备案。

社长负责处理社团一切事务,并对外代表该社团;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

(三)社团干部

1.各社团得视情况需要,根据组织章程自行斟酌设置并选举产生社团中的其他组织者,其名单报系部社团领导小组备案。

2.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七、社团人数

各社团由系部就现有场地、设备、经费等条件,决定容纳成员的人数,并报政教处团委审批。

八、活动场地与时间

(一) 各系部固定社团在系部申报审批的活动场所,在学校规定的社团活动时间开放使用。

(二)系部每月两次的大型活动,活动场地与活动时间需提前报备,由政教处团委协助协调各系时间场地,以免发生冲突。

(三) 社团使用活动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场地使用后,必须负责清扫,将各项物品恢复原状,关闭门窗及电灯、电源。

九、招收新成员

(一)各社团于开学后一月内,进行招收新成员宣传活动。

(二)每位同学于宣传活动后一周内,依据学校公布的选社程序,到各社团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事宜,原则上每一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社团。

十、社团活动

(一)经学校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核准成立的社团,准予展开活动。

(二)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在管理上我们视同正式上课,全校学生都必须依据学校分配或自己报名参加的社团积极参与活动,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者作旷课处理,各社团应妥善利用这一时间进行活动。

(三)各社团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欲到校外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申请核准,并需有老师率队。若利用假日办理活动需先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四)各社团应以不耽误正课为原则,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

(五)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六)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尽量提高学生才艺,以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

(七)各社团刊出的通知、海报、公告、作品等均须经过指导老师的审核,再呈社团活动领导小组盖章后,并在指定的地点刊出或张贴。

(八)各社团借用场地,应维护整洁并爱惜公物,如有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成果发表

(一)各社团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但应于展示前两周将活动详细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各社团成果展示可依据社团性质分别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三)社团评价由学校召集校内对社团活动有研究的教师组成评价小组,并依本校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初中学生记入综合素质评价。

十二、社团管理

(一)我校学生社团在校社团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政教处团委具体负责,各系部积极配合。

(二)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三)开学初各社团需交社团工作计划,计划获准后方可实施。期末交社团工作总结。各社团所开展的活动、刊出的公告、海报、作品、宣传品等,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四)各社团应积极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封面(社团全名、)、目录,内含社团章程、社团简介、活动计划、工作总结、成员名单等。

(五)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定)。对于表现突出的社团和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对表现欠佳的社团,社团活动领导小组将在新学年开始时,责令其解散或重组,并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十三、本计划经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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